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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学生医保新政策的通知
2018-12-31 18:37  

各学院:

2019年元月1日起,我校参保大学生门诊统筹执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暂行办法》(校政〔2018144 号)。相对2018年标准,2019年提高了支付限额、调高了支付比例、增加了支付项目。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门诊统筹费支付标准

1.参保学生发生的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门诊统筹费支付 80%,一个参保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累计支付限额每人 500 元。

2.参保学生普通意外伤害(不含第三方责任、工伤)门诊统筹费支付 80%,一个参保年度内普通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支付限额每人 1000 元。

3.参保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比赛发生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支付80%

4.参保学生患病第一诊断为肺结核(包括初治肺结核、复 治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单耐药肺结核、多耐药肺结核和耐 多药肺结核等 6 个病种)的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按支付80%

5.参保学生在年度限额内,校内各项检验、辅助检查费,门诊统筹支付100%

二、门诊就医

1. 凭社保卡到所在校区校医院就诊。

2. 2018级新参保学生自2019年元月1日起享受医保各项待遇。新参保学生社保卡由郑州市医保中心统一制定,在没有拿到社保卡之前,凭身份证到校医院就医。期间需要住院的,先个人全额垫付,待社保卡下发后再到社保中心报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详细内容请查阅党政办20181116日在校内网发布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暂行办法》(校政〔2018144 号)。

校医院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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